一、银行卡涉案曾有电话通知算不算很严重
警方通过电话方式向您发出协助调查通知时,它属于口头传唤范畴。
电话中,警方只会告知您需要接受传唤并等待到场,然后将会要求您在传唤证上签名。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人员,派出所有权进行传唤,但通常不会持续超过8个小时才将其释放。
如果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最长的拘留时间也不应超过24个小时。
当接到此类协助调查电话通知时,应积极配合倾听并尽快按照警方要求提供支持与协助。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可能会对调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这种协助调查是公民为了保护社会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以及确保人民生活稳定而自愿采取的一种行动,配合警察或其他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协助调查是一种自愿选择,它并不具有强制性,更不是受到强制性质所驱使。
因此,也无需通过法规来对其细微之处加以限制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二、银行卡涉案了人是否要坐牢
这要看当事人在借出银行卡之时是否知情并且要看涉的是什么案件,如果在明知对方是在洗钱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借给洗钱者的,是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按洗钱罪的规定进行判刑,要坐牢。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银行账户洗钱的,构成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银行卡涉案曾有电话通知算不算很严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