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都用什么手续
2.经立案大厅审慎判断并确认符合立案标准之后,会下发专门的立案通知,告知相关当事人需根据该通知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后,方可正式启动案件受理程序。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之后,会将案件移交民事法庭,由民事法官团队进行后续的审理工作。
4.民事法庭接受案件以后,将会以传票形式通知另一被告方,明确他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出席庭审,并对该次庭审持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5.在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情况下,由法院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解,提出解决方案。
6.如果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有人主张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于未成年子女及其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不同看法的话,那么将由法院进行进一步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7.最后法院会通过庭审的方式,来评估之前收集的证据和信息,然后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都需要啥手续
首先,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1、起诉一方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的信息有: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对应的理由,还可以包含相关的法律依据;
2、写好起诉状之后,起诉方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这里所说的“法院”包括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都用什么手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