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后对方不偿还是否可以强制一辈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除非还款人将所拖欠债务悉数偿还完毕,否则强制执行措施将会持续贯穿债务人的余生。
1、若债务人确已无力履行法定义务且无可供强制执行之资产,只能暂时停止执行手续。
待其恢复经济能力后,方可再度启动执行程序。
2、若债权人已于法定时限内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无论历时多久,均可行使执行效力,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依然合法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多长时间可以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是不会被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束手无策。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了,申请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执行的能力履行但是拒不执行的,法院会强制将被执行人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优先偿还给申请人,被执行人还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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