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申请第二次离婚诉讼之时,起诉状与首次提交之版本并无本质差异。
在正式撰写离婚起诉状之前,应充分了解以下内容:
首先,起诉状的首部应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资料进行详细说明,其中涵盖了原告及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现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其次,需在起诉状中部份明确提出诉讼相关要求。
对于涉及有未成年子女者,必须在该部分阐述关于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用金额等事项的明确诉求;涉有财产争议者,应在此部分提到希望由法院裁定应如何分割夫妻联名下的财产权益。
若存在过错方,则可考虑在该部分增设精神损害赔偿等额外请求。
紧接着,在上文详述婚姻状况与离婚原因的基础之上,讲诉造成离婚的具体事件,尤其是符合法定离婚事由的事项务必要一一列举出来。
此外,还应当提及双方分居状态以及实际分居时间,这些均会直接影响到法院判断双方情感是否已经破裂。
最后一个部分,即落款部分,务必注明递交至审理案件的对应人民法院的名称、具名起诉的原告本人以及起诉的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三、
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积极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方便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对双方感情状态及时作出客观判断。
第一次起诉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也没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的确破裂,法院一般判决双方不予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在第一次起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特殊复杂的情况,法院多数会判决离婚。
二、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