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之后,能否获得相应的补偿,必须依据以下几种情况予以仔细分析:
首先,倘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当事人续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此种情境之下,假如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续约的意向,那么他们应当向每名劳动者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参考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者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若劳动者能够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并选择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却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拒绝并违反了法律规定,这时,用人单位便需要向这些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发放的标准仍然是:
工作满一年者可获得两个月的工资。
其次,若是劳动者本人选择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同样需要了解其具体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划分,可具体分成两大类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原封不动地保持原有或提高落后于市场变化的劳动条件,然而劳动者仍然选择不再续订新劳动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就无需对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第二种情况则相反,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先较为优越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主张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愿续签,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他违法情况,那么单位要给的才是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和其他的合同是不一样的,其他合同可能到期也就到期了,但劳动合同期满,除非劳动者本人愿意不再续签,不然只要是单位不续签,单位就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要赔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