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提取有什么后果
若仅为提取公积金,并未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那么在您名下无任何房产时,再次申请购房时可依照第一套住房贷款的标准处理。
然而,若您的配偶曾经在此前利用过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尽管您本人所提取的公积金并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鉴于整个家庭此前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而且此房产又为第二套购房,即属于二套房贷性质,因此整笔首付款将减少六成。
依据以上两种不同情形,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公积金贷款的判定基准与是否提取公积金无关。
换言之,要想享受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惠政策,必须确保(家庭)名下无任何房产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然而,虽然提取公积金不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对公积金贷款仍会产生相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它会直接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
公积金提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向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3、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提取有什么后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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