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限制高消费能不能入住200多的酒店
非常抱歉告诉您,高端消费的宾馆并不适用此规定。
尽管当前的酒店或者宾馆可能尚无能力识别每一位住店宾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借助二代身份证联网查询系统,我们可以轻松检索到客人是否系公安部门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
如今,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体系的完善工作,失信人员的相关信息将会被纳入被执行人统一的信用档案,并且呈现在信用报告之中,这些资料将及时提供给诸如金融机构在内的各个单位进行参考和评估使用。
这个名单包含了各行各业的失信者,除了房地产以及外贸加工业这样的重灾区之外,一些新型产业的失信现象亦不容忽视。
目前,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普遍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禁止某些高档消费行为,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交通工具;
其次,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制度,例如限制申请人在各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申办信用卡;
最后,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情况,禁止其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被限制高消费是否就是失信人员
被限制高消费不是失信人员。
限制高消费是指通过法令或者相关规定限制人们超过人们自身正常的消费,近乎奢侈的浪费,向高端的消费靠近的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限制高消费能不能入住200多的酒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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