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死了贷款还用还吗
人在离世之后,仍需面对生前留下的贷款债务问题,然而究竟是否需要偿还,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复杂性,需要对多种可能性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如果贷款合同中存在担保条款,那么由担保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倘若贷款未设担保,则可以从贷款人生前遗留的财产及其继承人处寻求还款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假设贷款人存在合法继承人,继承人有义务与债权人协商,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来清偿贷款人的债务,而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自愿承担。
若贷款当事人不幸离世且并未设立担保条款并且资产不足以完全支付债务,银行方面会依据实际情况继续采取措施追究责任:
首先是对于设有担保的情况,银行有权直接向相关担保人或担保机构提出追偿要求;
其次是在无担保、无遗产的情况下,银行将会对贷款人名下的所有可追溯资产进行清算,或者要求贷款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偿还义务;
最后是针对无担保、也无遗产可供扣押的特殊情况,法院将视此笔贷款为坏账处理,银行将不得不再行评估是否符合核销标准后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人死了贷款该怎样办
因套路贷造成贷款人死亡的,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被害人的家属可以同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套路贷人员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民事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人死了贷款还用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