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欺凌的典型特征有哪些
关于校园欺凌的典型特点,主要可归纳为下述几个方面:
对象的专一性。
施暴者常常挑选那些易于控制与管理的对象作为攻击对象,并且还可能会重复施行伤害行径。
这其中不乏行为的反复性。
校园暴力具备很强的连续性和持久性,往往不止一次地进行实施,有时候甚至会长时间存续。
施害手法多样化。
该种行为涉及到身体暴力(例如拳击、殴打以及脚踢等等);精神暴力(例如冷嘲热讽、恶意辱骂以及选取具侮辱性质的绰号等等);性骚扰;社会关系胁迫以及网络暴力等等。
严重的身心损伤。
这些暴力行为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生理及心理层面的创伤,进而导致受害人产生自卑情绪,出现心理困扰或者对正常的人际交往产生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是什么
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
1.身体欺凌。殴打他人。
2.言语的欺凌。辱骂、诽谤、诋毁他人。
3.财物的欺凌。收保护费、抢钱还不让告诉他人的。
4.网路欺凌。
5.社交欺凌。不让与他人交朋友,破坏他人社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校园欺凌的典型特征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