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比例是什么
关于纳税人赡养一位或多位被赡养人所需支付的赡养费用,需依照特定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一)若纳税人系独生子女家庭,则每月可按照2000元的固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二)若纳税人并非独生子女家庭,他们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人所能获得的扣除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的分配方式可以通过家庭成员间协商或按照约定进行,同时,被赡养人亦有权自行指定分摊比例,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必须签订相应的书面协议以明确责任主体。
指定分摊方式将拥有优先权,独立于其他任何形式的约定或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分摊模式及额度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更改。
在本文所述的相关规定中,“被赡养人”主要包括年龄达到60周岁的父母,以及当子女均已去世时,年龄达到60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些项目地区不同,扣除标准也不同。具体如下:1、教育孩子每月1000元,夫妻双方可以进行选择分别扣除50%;2、持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同等学位持续教育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资格持续教育及专业和技术持续教育,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年度,按36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3、重疾医疗额外扣除专项在8万元限额内,如实扣款;4、专项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每月1000元;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地区大小划分扣除标准;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家庭子女2000元每月,非独生子女与兄弟之间姐妹进行分摊2000元每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扣除比例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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