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了追诉期还能立案吗
关于您所提及的追溯期限这一法条,我们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过期的食品。
即使食品在过期之后外观上看起来并无明显变质,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仍然是不能被使用或食用的。
同样地,追溯期限这一概念亦指代受害人或其家庭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的时效性规定,依据具体的犯罪性质及情节轻重,该期限各不相同。
例如,对于某些轻微的民事纠纷,追溯期限可能仅设定为三年;而对于重大的犯罪行为,追溯期限则可能设定为五年以至更久。
然而,当此超出追溯期限之人试图启动司法程序之时,其如同手持过期发票前往商店申请报销,恐怕将面临商店不予回应的困境。
法院对此亦是如此,若案件已超越追溯期限,他们可能认为这个事件已经没有追查必要性,遂会予以拒接处理。
然而,在一些例外情况下,倘若这一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极大,抑或是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那么法院或许会考虑特事特办,破例予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件怎么处理
1、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一般不能继续追责;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是如果必须追诉的,则经最高检核准,也可以继续追诉。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如果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且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则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3、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过了追诉期还能立案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