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选择离任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些当事人有权向雇佣方索求约定的双倍工资。
并且,如果他们愿意进一步追究,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弥补在其与公司的任职期内的社会保险费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依照该法规,一旦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通常无法接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
然而,当辞职原因源于雇主本身的过失,例如未能全额支付相应的薪酬或者未能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出现时,那些在原岗位服务达到一年的员工便有权利获取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在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则按照整年的工龄进行计算;
至于那些服务不足半年者,他们也能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经济赔偿的金额必须纳入到工资的总和中去考量;此外,仅仅对于超出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那部分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才会被视作应纳税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入职一个自然月后,因单位的原因没有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指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怎么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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