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房东不租了,违约金怎么算
(本条款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及相关规定制定)
(a)若在租赁协议中已有所规定的违约金事宜(具体数值预先由双方商定),那么违约方将要依照该商定的比例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比如,在签署合同时,双方约定了金额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标准,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索要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b)违约黄金或低于实际损失30%之间的前提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权利提出调整违约金的建议。
若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种超过部分将被视为约定过高,并应该考虑进行适当的下调;
(c)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于违约金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违约方构成的对您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额外开支)都将成为违约金的计算基础,且根据规定,请退还因违约所获取的押金和多收的相关费用;
(d)违约金其实是一种独立于主要租赁行为之外的付款方式,换言之,如果承租人截至目前仍然拖欠出租人的租金总计1500元,那么这1500元的拖欠额并不应该包含在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之中;
(e)关于违约金的处理措施,双方应当依据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来执行。
如果在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其裁决最终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房东要是不退押金能怎么处理
租房押金不退是违法行为。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首先想到的方式当然是协商。告诉房东,归还押金是合同的约定,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问题,不归还押金是对合同的违约。有一些调解机构以及对应的监管部门房管局可以居中协调,租户可以选择去相应的部门投诉。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需要注意押金并不等同于定金,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6、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房东不租了,违约金怎么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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