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遭遇了车辆碰撞事故,导致左足受伤,经医院检查并无骨折现象,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鉴于此类情况下补偿金额应由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商定。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制,任何个人或组织在对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中,如引发人身伤害后果,均须承担对应的经济损失补偿责任。
诚然,这其中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与治疗康复相关的必要支出,以及因伤停业而减少的收入所产生的额外成本两部分。
若受害人因此次意外事件导致身体伤残,其家属还可主张获得辅助器械费及相应比例的残疾赔偿金;同样地,若该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不幸离世,其亲属亦有权要求肇事方支付丧葬费用和相适应的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被车撞伤了对方全责怎样理赔
被车撞伤了对方全责的,按照规定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则由责任人赔偿,具体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车撞伤脚没骨折该怎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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