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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遗嘱需要配偶在场吗
在签署遗嘱这一过程中,并非要求所有配偶必须同场出席。
当立嘱人思维清晰、能够真诚且真实地表述自身意愿,并且所作出的遗嘱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威胁或者被误导所影响,那么这样的遗嘱便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其配偶是否在场无关紧要。
然而,若遗嘱内容涉及到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处置,那么就有必要征得配偶的明确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立遗嘱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立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立遗嘱需要配偶在场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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