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
一、申请资格准则:
1、申请人须具备五年以上之当地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为当地民政部门所认可的低收入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且家庭总体居住房屋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且须同居共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证实无其他住所。
二、申请流程说明:
1、当申请人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相关要求时,应当予以受理。
如若申请人和申报材料存在遗漏或形式不符合要求之处,则需要一次性将所有需更正的内容告知申请人,待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有更正后的申请和申报材料后,方能予以受理。
2、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区住房保障部门需协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其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采用查阅档案资料、走访邻居、实地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
申请人及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均需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经过严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十五天。
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对此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最终核实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租房申请后一般多久能批
公租房申请后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批复。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租房最长租赁期限是5年。5年后到期想要续租的,需要重新提交租住公租房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机构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继续租住。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管辖范围内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也可拨打当市的公租房管理局公开咨询电话查询。同时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按正规程序提交申请,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公租房申请和包配租成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租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步骤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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