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企业倒闭之不幸时,关于工伤赔偿的事宜,应首先确保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
在企业面临破产、撤销或者解散等情势而需要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以及净资产分配等一系列操作之际,仍需坚持把督促解决工伤职工所涉及的各项费用放在首位。
特别是对于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而言,更须一次性地将其享受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全部提取出来;
而对于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而言,则按照相关规定,向他们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关系也随之终止。
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工伤职工选择转入承继单位,那么承继单位便有义务承担起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反之,若工伤职工并未选择转入承继单位,则可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按照规定向他们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关系亦告终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二、公司倒闭伤残津贴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倒闭无法继续经营的,就需要进行清算,公司清算时要及时通知债权人,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欠下的债务进行清算,公司倒闭清算的,员工的伤残津贴是公司的债务之一,公司要对员工的伤残津贴等福利待遇进行清偿。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倒闭伤残补就业赔偿能拿到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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