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离婚证对方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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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若一方以欺骗、威胁手段签署财产协议,受害方可在一年内申请法院更改或撤销。离婚后发现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共有财产,对方有权起诉重新分割。婚姻期间未合理分割的财产,离婚后双方可协商或诉讼分割。仅一方提出重新分割且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否则不可。
领了离婚证对方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一、领了离婚证对方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

当办理完离婚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书之后,如果任何一方采取欺骗、威胁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另一方签署了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那么受到这种行为影响的另一方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更改或者是撤销该份协议。

同时,如果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共有的夫妻财产,并且被对方发现,对方则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这些财产。

此外,如果在婚姻延续期间,某些财产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分割,那么在离婚后的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分割这些财产,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来分割。

但是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而只是某一方单方面提出要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并且得到了对方的同意,那么就可以进行重新分割;

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就无法进行重新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领了离婚证反悔怎么解决

领了离婚证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如果是一方反悔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如果双方后悔办理了离婚登记,可以再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3、如果是就离婚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领了离婚证对方还可以要求分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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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5,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并登记卡片,经领料人签字,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2。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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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材料的发出、数量、规格型号,定期进行盘点清查。6。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失效品,并做到限额领料、财务部反映,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半成品、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属票到抵冲的,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
一,做到日清日结。
4、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加速资金周转,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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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领结婚证的最低要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 ①— 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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