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尚未届满之时,房东将其所有权转让给了他人,那么作为租户,他们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协议。
这主要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它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屋出让给了其他人,通常情况下也不能够要求租户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然而,租户也有权利选择解除合同并向房东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房东的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拖欠房租,是违约行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法院起诉,索要拖欠的房租和违约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卖房子租房还没到期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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