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事法律的框架下,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明确规定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物品的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到20000元人民币之间。
换句话说,即便行为人故意非法占据了他人丢失的物品、代为保管的物品或他人掩埋的物品,且拒不归还,但只要这些物品的价值并未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范围,就无法被认定为非法侵占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遗忘的财物、替他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掩埋的物品据为己有,并且所占有的财物价值已经达到较大的程度,同时又拒绝返还,那么这种行为便可以被视为非法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一万以上的,警方应当立案处理。
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多少钱立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