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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抵押期间,权利设定者仍可为他人设立居住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居住权的设立并不具备对抗抵押权人有效行使抵押权的效力。
若设立居住权导致房产价值降低,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为此种行为予以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屋抵押后出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抵押后出租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我国法律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