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屡次进行盗窃活动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这种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被视为法定的惩治加重因素之一。
在连续两年时间里,盗窃达到或是超过三次的,通常情况下应理解为屡次盗窃。
对于那些私自拿取家庭成员或亲近亲属的财产,随后得到对方谅解的行为,通常不会判定为犯罪性质,但是一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应该给予适当程度的宽大处理。
关于屡次盗窃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行为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其次,若存在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等极端严重的情节,那么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二、盗窃罪能否取保候审
对于团伙盗窃的案件,主犯如果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判刑了,一般是不可以保释出来的。但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假释的方法出来;还有一种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他不是保释出来,而是在监狱外,在家里指定的场所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能否以次数进行处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