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四至写错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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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承包合同有误涉及承包经营权争议时,应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无果则提交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或单位间争议由乡镇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现状。
承包土地合同四至写错了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合同四至写错了怎么办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出现的错误,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争议问题,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方面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若经过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处理。

对于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纠纷,则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受理;

而若是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最后,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原有的现状。

《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承包土地合同怎么签才是合法

承包土地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才是合法的。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承包土地合同四至写错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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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四至是什么?
土地证上的“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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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精神,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2014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至:地籍上每宗地四邻的名称。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一般填写四邻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单位和个人名称。若毗邻的土地为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或湖泊、山峰等,其四至填写为相关地物的名称。说通俗点,您家有一块地,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到哪里,都挨着谁家的地,旁边有没有什么河流或公路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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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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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以上是承包土地四至不清界限不明确属于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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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指的就是土地四周的确定以及分界的所指方。所以来说,土地使用证进行四至的确定一定不要含糊,一定要明确的指出土地的四至所在,这样有利于对于土地大小的确定,在实际过程中防止因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不清不明,造成发生的一些权属界线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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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农村朋友村里有一些土地,现在想咨询了解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至界限不清属于什么纠纷?
[律师回复] 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以后,农户的承包地边界已不存在,只有土地面积,在确权登记中如何对每一个农户的承包地四至边界确权?
解答:
一、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
(一)农业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
(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gt;的通知》规定,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要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对于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由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经营的承包地块,应根据权属资料记载由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进行调查。对于有边界争议的承包地块,应先解决争议后再进行调查。其他非边界争议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包地块调查。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实测法,即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仪器,实地获取或解算界址点坐标的方法;航测法,即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方法采集界址点坐标的方法;图解法,即以已经测得的大比例尺航天数字正射影像、地籍图或地形图为基础,通过图解量算获取界址点坐标的方法;组合法,即以上述测量方法中的是以上述测量方法中的一种方法为基础,辅以其他方法进行补充调查确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
二、处理该类问题的原则
(一)各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权登记工作是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的,为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统一规范,农业部等部门下发了开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调查规程,各地应严格执行。
(二)农业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开展规模经营等造成承包地块边界灭失的,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可通过实测法、航测费、图解法、组合法等测量方法确定地界和四至。
(三)各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践积极稳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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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没有四至是什么意思?
地证上的四至 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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