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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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份公司在注册前需满足:发起人数量、股本金总额、遵守法规、制定公司章程、合法名称和组织架构、固定经营场所。注册流程为:确定名称并核准、开设验资账户、验资报告、劳务派遣许可、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办理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正式注册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首先是发起人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量要求;

其次,须拥有满足公司章程规范的全部发起人认购的股本金总额或已实际募集的股本金总额;

第三,股份发行以及其他筹备事项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发起人还需制定公司章程,对于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情况而言,该章程必须经过创立大会的批准;

最后,公司必须具备合法的公司名称,同时建立起符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的组织架构,并且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关于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其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确定公司名称后,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名称核准手续;

其次,开设一个专门用于验证注册资本的银行账户;

接下来,由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然后,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紧接着,准备好股东会决议并草拟公司章程;

最后,完成营业执照的办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有补偿。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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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该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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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1、注册资本的多少
新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出资方式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2、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三、申请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经过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格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1、注册资本的多少
新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出资方式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司的实有资本,也就是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它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的股本和公开募集募得的股本。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2、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三、申请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有公司名称,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经过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文
5、法人股东出具的委派人员参加股东会的委派书(盖法人股东公章)及被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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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股份公司有哪些要求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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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哥哥现在决定去创业去了,我哥哥对物流比较感兴趣,我哥哥在创业期间申请了公司的注册,公司的注册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份公司需要去验资吗?
[律师回复]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钱办公司”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
依然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行业为:
注册27种行业必须要验资,这27种行业是: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银行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财务公司
7、金融租赁公司
8、汽车金融公司
9、消费金融公司
10、货币经纪公司 1
1、村镇银行 1
2、贷款公司 1
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4、农村资金互助社 1
5、证券公司 1
6、期货公司 1
7、基金管理公司 1
8、保险公司 1
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20、外资保险公司 2
1、直销企业 2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
3、融资性担保公司 2
4、劳务派遣企业 2
5、典当行 2
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
7、小额贷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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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如下: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必须有一半以上的人在中国有住所;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募集设立;3、发起人认缴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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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可以概括为两步,一是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二是进行工商登记,下面是对这两个步骤的每一步要做哪些事情的介绍,让您通过本文的介绍能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经过协商达成发起人协议后,经全体发起人讨论决定,推举一个发起人具体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申请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的具体程序是: 一、申请人向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并同时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如果是国有企业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提交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须提交招股说明书;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核准后,发起人正式签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章程; 三、发起人签署的设立公司协议,章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核同意后,报对外贸易合作部审查,在四十五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规定提交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不予批准。如果发起人各方认为有必要用外文书写,可以商定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查批准的中文文本为准。 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内容,应当具备: 一、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三、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四、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五、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六、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七、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律师回复]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具体程序:
1、发起设立的程序: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缴纳全部股款;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股款。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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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什么?
政府赔偿的拆迁款,被拆迁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免收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特征有: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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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股份公司在注册前需满足:发起人数量、股本金总额、遵守法规、制定公司章程、合法名称和组织架构、固定经营场所。注册流程为:确定名称并核准、开设验资账户、验资报告、劳务派遣许可、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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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想注册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我第一次注册,我想问问,怎样才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含5人)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公司住所的变更,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但是,我国目前暂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而应采用先发起设立,后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的发行一词有以下两种含义:
1、就发起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不公开的认足全部股份,筹集设立公司所需要的资本。
2、就募集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认足不少于公司设立所需股份总数的35%的股份并由发起人向不特定人发出认购股份的要约邀请、要约或单方面表示招募股份的意思。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设立文件,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有关规定确立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投资入股、购买、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这些都是注册公司的必备条件,希望能够解决你提出的怎样才能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问题。
我前面开了一个厂建设生产衣服的,现在生意还是很好了,我现在想把公司上市了,问问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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