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在持有有效期限内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或已损坏、超出有效期或者依法被扣留甚至暂时被吊销时,均不得驾驶相应机动车辆。
此外,当驾驶员的累积计分为12分时,同样无法驾驶任何种类的机动车。
针对这些特殊情况下的驾驶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首先,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冒险驾车上路,那么将面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被处以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其次,若将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员驾驶,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并且可能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因此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从而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而如果他在交通事故后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如果他因为逃跑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证暂扣了,怎么交罚款
首先驾驶证被暂扣,是交通事故处理手段的一种,驾驶证被暂扣后,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人必须在十五天内到该地区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处理,在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处理的行为人会被吊销驾驶证。
其次,针对机动车驾驶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也需要在收到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是否合法”,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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