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5-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2人
专家导读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此时确实存在着延长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在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最后六个月之内,由于天灾人祸或当事人离世这类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中止现象,那么从该等事件实际发生之日起,诉讼时效便可视为重获新的计算起点。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此时确实存在着延长诉讼时效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在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

最后六个月之内,由于天灾人祸或当事人离世这类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中止现象,那么从该等事件实际发生之日起,诉讼时效便可视为重获新的计算起点。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说来,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应自执行程序完毕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权利保护请求,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自调处失败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因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的,自要求或者同意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一键咨询
  • 170****6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2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此时确实存在着延长诉讼时效的可能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在诉讼时效即将期满的最后六个月之内,由于天灾人祸或当事人离世这类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诉讼时效出现中止现象,那么从该等事件实际发生之日起,诉讼时效便可视为重获新的计算起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中止诉讼的事由消除后诉讼还会继续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诉讼的事由消除后诉讼还会继续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大多数情况下,中止诉讼的事由是可以克服或消除的,就会恢复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诉讼可能就此终结。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或是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诉讼无法进行下去,只能终结。另外,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都会导致诉讼的终结。诉讼中止的概念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使本案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不同,主要区别表现在:诉讼中止是诉讼活动的暂时停止,恢复的时间无法确定,且中止诉讼程序的时间一般较长;延期审理只是推迟审理的时间,其他诉讼活动并不停止,下次开庭的时间一般能够确定,且推延开庭审理的时间较短。诉讼中止裁定的效力出现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后,人民应当作出中止诉讼的裁定。裁定一经宣布,立即生效,当事人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裁定中止诉讼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停止与本案有关的诉讼活动,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除外。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由当事人申请或人民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在中止诉讼前进行的诉讼行为继续有效。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当涉及到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问题时,您需要了解的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按照重新计算时效的方式来继续处理此案。具体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的最后六个月期间内,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当事人死亡等突发情况而引发了诉讼时效中止的现象,则可以从该事件发生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对于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的开始,也称诉讼时效的起算,是指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间既然是一个法律事实,确定其起始时间就特别重要。整个诉讼时效制度的基础是有权利而不行使这一事实。民事权利主体明明享有权利但长期不行使,这就需要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因此,诉讼时效起算的基础应是民事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能够行使请求权,但却不行使,诉讼时效便从此开始起算。“能够行使请求权”,这不是主观的标准,而是一个客观的标准。不知道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也就不能够行使请求权。但权利人也可能由于自己的过错没有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因此,诉讼时效开始起算的时间就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其时效的起算点也不相同。通常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起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起算。
(5)请求他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算。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其他阻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中止的起算由什么时候开始?
诉讼时效中止的起算由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开始,计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的,但对于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时限一般也是在诉讼时效届满前的六个月内处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的时间。
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民事诉讼 时效起算点有如万丈高楼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诉讼时效的案件纠纷,不弄清楚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本无 法展开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 问题才能顺利解决。
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 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害时”。对此,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剖析:

一,“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 始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 请求人民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 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 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 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 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 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权利被 侵害”。所谓“权利”,正如前面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所界定 的,专指请求权,而且主要是指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一 般认为是物权的效力,有物权必有物上请求权,二者密切联 系,须臾不可分,所以在民事审判中,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 讼时效的规定。至于人身权方面,除了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 请求权诸如身体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以外,一 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侵害”是指“用暴力或非法手 段损害”。这些“权利被侵害”主要是指债权包括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没有得到完全及 时地履行,或者人身受到损害而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民事案 件形态各异,千差万别,很难一言概括详尽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具体到各案,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也就不同。
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专利法》第62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这与我国《民法能则》第137条的规定相一致。不过,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一)超过二年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如果从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起二年内,专利权人未主张权利,而二年之后,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这时如果不能对专利权人进行保护,显然是不公平的。专利权人的请求权可以分为物权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前者指停止侵权,从时效制度的目的出发,这类请求权本身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29]后者指赔偿损失,当然适用诉讼时效,但是从专利权人向人民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内的侵权损失赔偿额,仍然处于诉讼时效期间之内。
(二)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一项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转让使用年限重新开始计算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后使用年限不会重新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受让方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后的剩余年限,比如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对方已经使用了20年,受让方所拥有的使用年限就只有30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之前我公司向别的公司贷款10万,现在对方想毁约,不遵守合同规定,请问货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货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解释与说明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按照该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两年过后若被侵权人未向权利人,则诉讼时效过期,权利人之权利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即买卖合同纠纷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哟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如果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能够明确货款应当支付的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从该履行期限过后开始计算;
三、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明确的,则应当明确为买受人应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货款,则诉讼时效应从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取得的次日开始计算;
四、但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方未支付货款而仅给卖方出具一张欠条的情形,欠条上还未注明还款期限,那么该诉讼时效应从何开始计算?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向山东省高院出具批复,答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即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次日起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是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特别是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则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重新计算,并再次获得诉讼时效,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