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大概需要多少钱
在将房产赠予给子女的过程中,必须交付如下各项费用:
首先是过户手续费用,根据住房和非住房的不同性质,手续费分别按建筑面积乘以6元或12元/平方米计算,此项费用由接受赠与者自行承担;
其次是评估税费,对于价值低于100万的房产,需缴付评估费,占总估值额的0.25%;而当房子价值高于100万后,评估费会逐渐增加;
然后是契税,此项费用针对个人与企业拥有的住宅和非住宅都有所区别,交纳比例分别为1.5%和3%;
最后还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用,每套住房需要支付80元,非住房则按照每个证件210元计费,如果该房超过500平方米,每平米额外需加收0.2元。
这些费用都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安置房过户具体要哪些材料
安置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大概需要多少钱”,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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