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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法律规定,经合法注册设立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享有用人之权利,故它可被视为具有“雇佣单位”的资格,能够以自身名义直接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
二、若分支机构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注册以及未能申领到经营许可证的话,那么该分支机构将失去其ès用人’资格,也就无法独立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
在此情况下,必须获得母公司(简称总公司)的明确授权之后,方能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形下,真正的用人单位实际上为母公司,而并非分支机构本身。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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