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使用,可以退房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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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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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合同中明确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所有,但根据法律规定,屋顶空间涉及整栋业主的共同权益,顶楼业主无权单独使用,除非得到全体业主和物业的同意。因此,如果开发商仅与顶层业主约定天台使用权,该约定无效。全体业主才具有决定楼顶空间使用方式的权力。因此,不能仅凭此要求退房。
购房合同约定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使用,可以退房吗?

一、购房合同约定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使用,可以退房吗?

位于建筑顶部的楼层扩展,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同样被视作违规建筑行为,原因在于建筑物屋顶空间涉及到整个大楼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顶层业主在此问题上并没有专有使用权可言,除非能得到小区内全体业主以及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统一认可。

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在销售房产过程中,不得仅与极少数物业购买者,通常情况下是指顶层购买者,就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进行特殊约定。

一旦存在此类行为,那么这类特殊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整体物业资源普遍被视为业主所有权的一部分,包括专有使用权与共享权益。

然而,唯有尚未售出的空置房源才归属开发商手头所有,因此,开发商并无单独处置全体业主共享的楼顶空间权利。

在决定如何利用楼顶空间方面具有决定性话语权的,唯有整栋大楼的全体业主方可享有。

《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第三条

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二手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的数额。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金数额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约定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使用,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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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所有业主有权对其屋顶平台均享有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将屋顶平台出租,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时,可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并按符合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
四、屋顶平台作为一项不动产,其物权必然将归属于购买了房屋的全体业主。任何人利用屋顶平台来获利,实质上就是在攫取业主的经济利益。既然屋顶平台的物权将属于购买房屋的业主,开发商在未获得业主的普遍许可的前提下是无权出让屋顶平台使用权的。只有当业主以某种形式普遍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转让。
《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铺楼顶是建筑的共有部分,这种共有权属全体业主。
相关知识: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该项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及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所有权。区分,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而各有其一部分。区分所有,是区分一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为所有权的标的。
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
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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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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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所有权包括三项权能: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所谓使用权是指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依其设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享有正当使用的权利,包括共同使用与轮流使用。如庭院、电梯、走廊等依其性质可共同使用。而电话、洗衣机、球类、会客室等仅可供轮流使用。所谓收益权是指收取共有部分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权利。对于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除区分所有权人间另有约定外,应当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部分应有的比例收取。所谓处分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对于事实上的处分,如对共有部分及其相关设施的拆除,应由区分所有权人全体会议决定。对于法律上的处分,如区分所有权人处分共有部分时,应随同专有部分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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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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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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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铺楼顶是建筑的共有部分,这种共有权属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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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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