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产过户必须要将房款大致监管账户吗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理念之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被视为建立家庭的基础。
正因如此,伴随我国房价不断攀升的态势,选择购置房产的人群日益壮大。
然而,在这个充满变数的房屋过户环节,资金监管成为极其关键且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资金监管账户,又称作第三方监管,其主要功能在于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保障。
具体而言,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并不直接经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同银行及具备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流转。
此账户归属银行所有。
若在规定期限内购房者完成过户手续,则该笔资金将自动划拨至原业主的账户之下;反之,若未能按期完成过户,则资金将转入购房者的账户。
因此,资金监管要求买卖双方均需在监管银行开设账户,银行作为资金的监管主体,以此确保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无虞,同时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产过户,即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途径获取房产之后,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房产过户可分为多种不同情况,例如继承房产过户、赠与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等。
在办理公证手续时,必须向公证处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开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所立遗嘱(如有遗嘱),同样需提交遗嘱原件。
综合以上论述,资金监管账户对于保障房产交易资金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深入理解并掌握资金监管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如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敬请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房产过户流程有哪些
办理房产过户流程有:产权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房产交易中心查收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办理房产过户必须要将房款大致监管账户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