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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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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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由用人单位发出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存在过失,如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若员工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也符合法定辞退条件。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所采取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发出通知,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方可解除相应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比如劳动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行为,例如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等;

再者就是在劳动者并未出现任何过失行为的前提下,如果其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任务,经过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培训或对其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之后,仍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话,同样也会被视为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辞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规旷工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一般是指员工未经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行为,员工无端旷工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岗位,又无法及时找到替代员工的,可能会给单位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于员工旷工多久,用人单位可以将其开除,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天数,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合理规定。在实务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只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法院基本上会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内容要经过民主协商、不违反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制定后要向劳动者送达或有效公示;如果确实做不到完整的制定程序,至少应保证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法,还要依法进行了公示或送达,这样即使有些程序上的瑕疵,一般在实务中也会采信这种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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