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

最新修订 |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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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人去世后,债务通常由其合法继承人承担,但仅限于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需先清偿税费和债务,超出部分可自行决定是否偿还。若继承人拒绝承担或遗产不足以偿还,债权人的未偿部分将消失,无法获得补偿。
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

一、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

关于借款者过世之后,所背负的债务应该由何人承担的问题,我们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加以分析:

首先,若借债之人不幸离世,其所应偿付的款项仍须照常履行。

通常来说,这一责任会落在其合法继承者肩上。

然而,由于相关法规的限制,继承人可以继承并支配的仅仅是其所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以此为限,他们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款以及相应的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且此种清偿行为需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

其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如有意愿偿还,则不受上述限制。

然而,如果债务人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在使用债务人遗产进行偿还后,若仍存在债务未清偿部分,或者债务人根本没有任何遗产可供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失,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欠钱的人死了还能起诉

债务人死亡的不可以再起诉债务人。但是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可以起诉期继承人要求还款。

需要注意起诉继承了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的,只能要求其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钱的人死了钱谁还”,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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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无人继承的财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是以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归国家,由死者生前所欠债务是因首先从遗产中得到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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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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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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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学上称之为‘责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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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亡债务人配偶的连带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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