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安置房交付时间推迟问题,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维权:首先,房屋购买者有权申请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或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其次,交付时间推迟情况可分为标准交付期延长及异常交付期延长两类,当满足相关条件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些包括基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截止之前,当事人一方已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为展示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执行、当事人一方因拖延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的处理方式有:
1、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延迟交房的情形有:
1、正常的延期交房,也就是因为一些客观的情形导致不能如期交房。
2、非正常延期交房,主要指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出卖人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安置延期交房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