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业主要求停贷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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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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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房屋延期交付时,购房者不能自行决定暂停按揭贷款支付。购房合同和按揭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双方责任:银行按时发放贷款,购房者按时偿还本息。即使面临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或房屋无法交付的问题,购房者依然必须履行还款承诺,不得单方面中止偿还贷款。尽管如此,房屋逾期确会实质侵害购房者的权益。
延期交房业主要求停贷合法吗

一、延期交房业主要求停贷合法吗

在房屋逾期交付的情况下,购买者并无权利申请暂停偿还贷款

这是因为购房贷款乃是由购买者和银行共同签署的法律合同,双方均明确地承担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其中,银行需按期向购买者发放贷款,而购买者也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还款计划。

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无论房屋是否存在延期交付或者无法交付的情况,购买者都必须严格遵守还款义务。

因此,购买者无法单独决定停止偿还贷款。

然而,房屋逾期交付无疑会对购买者的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延期交房能要求解除合同

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业主要求停贷合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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