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临时延期交房合法吗
在房产购置流程当中,倘若出现房源逾期交付的现象,即使这种行为本身尚未构成违反法律的严重过错,但是它无疑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
假如通过有条理、有步骤的敦促方式,在预设的合理期限内收到了开发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积极回应,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虽然购买者无法直接行使解约权,但是他们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蒙受损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在经过类似的敦促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交付手续,并且未曾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购买者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与此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亦应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正常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来说不正常。
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开发商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关于交房时间按期交房,除不可抗力外及协商同意以外,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临时延期交房合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