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和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在面对此类纷争之际,身为利益相关者的每一位公民,皆可依照实际情势,采取如下三种途径以期达成有效的纠纷化解之道:首先乃是调解途径,即借助于具备公信力之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与协调服务,让纠纷涉事双方得以在平等、自由的环境之下,通过深入且全面的沟通与协商来消弭纷争,从而塑造出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体系框架之中,从村委到居委等各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纷纷设有相应的人民调解机构,承担着处理覆盖面广泛的种种民间纠纷事务,诸如房地产纠纷亦在此列。
其次便是仲裁路径,本质上相当于一种“准司法”行为,由仲裁机构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厘清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后,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具有权威性的裁决。
此项裁决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公布,各相关方都须严格遵守执行。
最后则是诉讼策略。
作为公民,当您遭遇到如房地产纠纷这类的民事纠纷时,您享有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的权利,以便通过合法、公正的审判程序来彻底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手房定金纠纷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政和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