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售商品房纠纷的解决策略如下:若双方有事先协定,则应按照协定执行;倘若未曾签署相关协议,那么此类争议将遵循协议顺序处理;若经双方协商无效,则可尝试申请调解;若调解亦不能达成共识,则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已经通过签订仲裁协议或者在合同中注明仲裁条款的当事人来说,其有权随时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均可以不经调解阶段而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相关事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商品房面积纠纷怎么处理
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
(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预售商品房导致房屋纠纷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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