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与定金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认购金并非法定交易程序之一,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中的一项惯例操作方式。
在双方达成协议后,买方可通过支付认购金获得限期内的优先购买权,卖方须遵守约定,不得在此期间向第三方出让该房产。
若买方最终选择放弃购买,卖方需依据合同条款,全额退还其所付认购金;反之,若买方逾期未作出购买决定,认购金则将视为对卖方因保留房源而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不再予以退还。
因此,认购金亦常被业内人士称之为“诚意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认购书定金还能退吗
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在《房屋认购书》中,定金该不该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认购书自然失效,定金返还。
2、认购书约定明确,定金不返还。
3、双方未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定金应予返还。
4、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形成单方面违约,此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认购书和定金关系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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