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州购房定金能退吗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买方若已支付了定金,而此后又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责任,此时卖方便有义务归还定金。
反之,如卖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定金应当用于冲抵买卖价格或予以回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支付定金之后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实现原定的目标,则他无权向对方要求退还所支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收款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其应承担的职责,影响到交易的顺利进行,也必须向对方双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能退吗
需要区分具体情况,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
定金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
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
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1、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解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不得再要求强制履行合同,但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约定的是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当合同解除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还可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福州购房定金能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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