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开发企业存在相应的延迟交房问题时,购房者有权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行动。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开发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通知业主接收房屋;或即便已接到通知但房屋依旧无法达到约定的交房标准。
此时,购房者可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种情形,如果开发企业在向业主发出领房通知后,业主主观认定实际交付的物业并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标准,且拒绝遵从通知领取房屋钥匙,并明确提出索赔请求,要求支付自身因延期交房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若业主依照合约接受了房屋,之后再以房屋质量未达标为由追究开发企业违约责任之过失,则在法律层面也同样有权提起诉讼索偿。
在此类案件中,对逾期交付后果的审定通常需要购房者首先进行积极沟通和督促,若经过催促后的三个月内开发企业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即可依法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此方式,购房者不仅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开发企业遵守合约精神和行业规范。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是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首先,当发现开发商有以下延期交房行为时,购房者可以起诉维权:
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
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其次,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催告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还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即可以去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什么时候起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