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敢终房子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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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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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两份合同均未完全履行时,我们主张先签生效原则,即先达成协议的买受人享有所有权,后签买方可主张违约金或赔偿金。同时,我们会考虑标的物所有权、占有情况及合规义务履行情况,并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补救或赔偿。
一房二卖敢终房子归谁

一、一房二卖敢终房子归谁

在涉及到两份合同均未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我们主张遵循先签订生效的原则,亦即首先与卖方达成购买协议的买受人依法享有对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后来形成购房协议的买方虽然无法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但是其仍有权利向出卖人主张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同时,我们也会考虑到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处理:第二,如果其中任何一位买方已经顺利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应该坚定地维护物品财产的优先权原则;第三,假如尚无买方能够实际掌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将支持采用先占有实物的原则;最后,如果有一方已经按约全面履行了合规义务,那么我们也会坚持先前已经作出的承诺,即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优先权。

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时,我们都应该坚持要求对方继续执行合同、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或是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一房多卖,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应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敢终房子归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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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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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当事人已履行合同,适用履行在先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占有房屋时,若其中一份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另一份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则已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有权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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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买方怎么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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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在购房过程中,买方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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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这里就要特别提醒一下,很多购买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由于签约到办下原房主的房产证时间较长,等真能过户时房价可能已大涨,经常会发生此类一房二卖的纠纷。这种情况下,要特别谨慎。
2、尽早办理网签。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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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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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未过户,也都未实际占有,应综合考虑实际付款数额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张明明律师提示:
一、给卖方的忠告:卖方一房多卖未必能达到占便宜的目的。 实践中由于卖方配合过户,所以,很多情况下,确实是最后出钱比较多的买方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表面看房主似乎达到了目的。但是,实际上却未必如此。 很多房主之所以明知违约还要一房多卖,无非是经过计算,就算赔前面买家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合算。但是,违约真的就能用违约金绝对解决吗? 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在主张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损失,而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由于卖方违约,导致再买房时房价的上涨利益,经过适当举证,是可以作为实际损失主张的。也就是说,这样操作,卖方赔偿的数额未必是约定违约金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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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4、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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