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指买家为促成交易,向卖家交付一部分款项作为诚意金。
然而,当交易最终未能实现时,定金能否退还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下面将详细列举几种情形下定金还原为购买资金或退还的可能性:首先,若买卖双方严格遵循合同规定进行履约操作,那么定金应当依法抵扣为商品总价或者悉数返还给买方。
其次,如果由于特殊的自然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销售合同,并且对于彼此之间约定的内容和额外的补充协议条款,也没有能够协商出妥善的共识,那么此时的定金则可以依法予以彻底退还。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只要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执行合同内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定金均可无需理由地予以全额退还,且还需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交定金了还能退吗?
视情况而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退:
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
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
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下定金了还能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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