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购房定金会退回
购房定金在以下几种情形中是可以退还的:首先,当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时,定金应该被抵作价款或者全部退还给买方;其次,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或者自然因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定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而且这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错所造成,那么定金也有可能全部退回买方;另外,如果卖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擅自违反了购房合同中的条款,使得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那么买方就有权要求返还双倍的定金。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情形中,定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不返还?
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不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比如在供销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在支付最后一笔余款的时候,用这个定金抵作余款。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购房定金会退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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