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已然满足了退房的法定条件。
当合同中预定的交房日期经过之后,应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形式的房屋催交通知书,如若在随后的三个月法定时限之内,开发商依然无法完成房屋交付的任务,则消费者依法享有退房权利,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同时还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逾期未交付房屋,消费者欲解除购房合同时,必须首先进行催告程序;在催告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交付房屋,消费者便可选择退房。
具体而言,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逾期交付房屋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但未提供合理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责任、逾期交付房屋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情形下,消费者均可选择退房。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无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但可依据实际逾期天数向开发商提出违约金赔偿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预售房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延期交付房屋。
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赣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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