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买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不再签署相关的买卖合约,或者卖方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无法继续出售该房屋。在此种情况下,未履行合约义务的一方没有权利请求返还定金;另一方面,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其约定的义务,则需要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

一、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

原则上来说,定金在特定的环境与条件下是具有退货权限的。

对于以下描述的各项状况,定金将会被退还:(1)买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不再签署相关的买卖合约,或者卖方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无法继续出售该房屋。

在此种情况下,未履行合约义务的一方没有权利请求返还定金;另一方面,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其约定的义务,则需要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2)由于非由买卖双方共同造成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缔结,此时卖方应该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3)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上存在较大分歧,以至于无法达成一致并成功签约,这种情况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因此卖方需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然而,退定金也并非毫无限制,即只有在买卖双方在合同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时才能申请退款,但是必须要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手续。

此外,对于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定金均可予以退还,无需进行大量的取证工作,只需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即可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销售经理有权利退定金吗

其实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

符合以下的情形定金就可以退:

(1)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但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合同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
一键咨询
  • 174****0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8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81****39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184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823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销售假药罪销售金额多少判刑?
只要有销售假药不管销售金额多少都会判刑。如果当事人的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那么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款,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了10万元,那么属于情节严重,通常会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售楼员销售说辞有哪些购房指南
[律师回复] 房产买卖的主战场—售楼部,常常是房产买卖双方上演“拉锯战”的“阵地”。对卖方而言,售楼部里的置业顾问、销售团队都经过专业培训,从购房者踏入售楼部开始,就有一整套完整的销售说辞。而就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却很容易就在这“循循善诱”中“沦陷”。那么,购房者如何在买房时“保持清醒”,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销售说辞”呢初级篇价值地挖掘与还原统一完善的“销售说辞”及“营销方法”是房地产销售团队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从地产销售来讲,常常着眼于对市场的理解、对项目价值的挖掘、对客户的深度分析把握,对语言的深刻锤炼。常言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所以在进入售楼部前,也请各位购房者,逆向思考。踏进售楼部,购房者就进入了销售人员的“包围圈”。一般情况下,新客户到访,销售方的置业顾问常会询问“您是
第一次到我们项目吗”“您购房打算自己居住还是为儿女购房呢”在这样的问题中,置业顾问很容易了解到购房者的基本情况和购房倾向。而后,置业顾问则开始向准购房者们“推销”。一般说来,置业顾问会对整个项目的价值链条做全面且详尽地“挖掘”,将最具价值和吸引力的“卖点”变着花样地摆在在购房者面前。在这个价值链条挖掘过程中,通常从“土地价值”开始。项目所在的土地价值有哪些片区的城市规划发展、交通现状及预期、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地块所处区域商业及生活配套状况、居住文化……这些,统统都是销售方会“挖掘”的价值。其次是项目院落空间、向心组合、楼房视线、地块利用、高低层建筑关系、商业布局与住宅关系、项目内自然资源的利用等规划价值,也是房产销售中常打的“卖点”牌。此外,园林景观价值、建筑外立面价值、交通系统价值、户型空间细节、小区配套等“价值点”,都是销售团队在项目销售之前,就会进行深度挖掘的对象。因此,准购房者们在去售楼部前,最好对这些“价值点”有所了解。当然,直接进入售楼部了解,也是可以的。分析销售置业顾问的价值挖掘方向,再逆向推导、还原:为什么主打这些价值点,是否真的具备价值,主打的价值点是否掩盖了其他更攸关居住的价值点将卖点一一还原,冷静分析是否契合你的购房需求。提升篇售楼部提问有讲究在对一个项目有了一定的了解后,购房者大多会选定某个楼盘进行深入了解。在选定楼盘的情况下,面对售楼部置业顾问的“花言巧语”,购房者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置业顾问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购房者在选择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知道:置业顾问的答复。同时注意,置业顾问的“承诺”,不能作为购房后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一切都需要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在深入了解某个楼盘项目的时候,售楼部依然是重要的“阵地”,这个时候,提问咨询也是有讲究的。

一,销售方式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两者区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目前,南充在售楼盘均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但为显示项目的“均价”优惠,在销售说辞中,也不排除某些分销售人员故意混淆这两方面的区别。

二,具体价格在项目的“楼书”上,购房才常会看到“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是项目的平均价格,但购房者常会发现心仪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所以在深入了解项目时,一定要明确心仪的楼层及户型的确切价格。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在6层-8层,一层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最高价与均价相差5%-8%,高层是在15%-20%之间。

三,交房时间是否能按时交房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都是购房者需要明确的地方。
第四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气、通讯、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的保洁、绿化、排污、照明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正常,装修期间装修垃圾等处理方式,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等都需要了解。
第五小区车位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一户一位”,车位面积、收费标准、预计开售时间等,需要购房者明确。高级篇售楼部内外要警惕售楼部外的
第三方销售员一般情况下,南充热销的项目售楼部里面或周围常常人头攒动,热闹非常。这时候,购房者很容易产生“这里房子好火哟,肯定卖得好,我也可以考虑”的从众心理。这时候要注意,在售楼处排队的,并不一定都是购房者,还有可能是“房托”或者第三方的销售员。“房托”,一般是年纪稍大一些的“购房者”,他们常出现在项目开盘等重要节点的现场。而第三方销售员,则分为场外的“小蜜蜂”和场内的“代理公司”和“分销公司销售人员”。值得注意的是,有代理公司来代理的楼盘通常花样较多,比如排队买号等,但是开发商直接销售就不会搞很多花样,那是因为代理商想赚开发商更多的代理费。“卖完了”等热销假象现在,不少消费者都反映“买房难”,要是想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好不容易选好了项目,但户型、面积、朝向都让购房者满意的房子,置业顾问却说:“对不起,这个户型卖完了。”在销售现场,开发商为了营造销售兴旺的气氛,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等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了。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诚意金”。在这个时候,购房者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了。对于真正热销的项目,不排除有售完的情况。而对不易分清的“售完”现象,可以到国土部门查询楼盘房源信息。另外,在看房的时候,还可以到售楼部要求售楼员出示一样叫“销控”的本子。这个本子上,记录着该楼盘真实的销售情况,可以确定你心仪的这套房子是否已卖出。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销售假药罪销售金额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销售金额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的,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如果是我国的犯罪行为人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卖方销售10000元的货物给购买方,购买方要求卖方开发票,买方应付卖方多少钱,进项税发票怎样抵扣
[律师回复] 取得的红字增值税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这里又要分几种情况处理红票
1.如果你是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对方给你开具的红票的话,你只需把它跟红票申请单、红票通知单、红字发票装订一起即可,重新索要发票。
2.如果是由于退货等取得的红票,那么在申请开具红票时,你就相应的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等红票拿到后,直接附到凭证后即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8号)的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红字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时所开具的,开局之前,必须要向税务局申请开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批准后,才可以开具,并及时入账!按照你的情况:
一、只要前面发票已认证,超过了90天仍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技术上也没任何问题。  
二、发票已认证,则应由购货方即你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后交给对方;  
三、已认证的发票,虽然是退货,但你公司仍应正常将该发票申报抵扣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在次月申报期,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如发票一直未认证,超过了90天,则无法再进行冲红处理。没有发票开出超过3个月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之说!对方可以开红字发票的,但需要购买方准备相应手续去所属税务局申请,经过税务局审核后,税务局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将通知单给对方就可以开发票了,相关事宜可以打12366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代购销售假药罪违法吗?
代购销售假药罪是违法的。假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际意义上的假药,里面的成分之类的是假的;另外一种是形式上的假药,虽然药品可以治病,但是缺少药品必须要有的形式特征,破坏了国家药品管理秩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在一家包装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接了一笔订单需要购销一批纸箱而且要拟定好相关合同,问问包装箱销售合同要怎么写才好?
[律师回复]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抗压重量数量
  第二条 交款方式及期限
  O需方自提
  O甲方代运至_ , 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O甲方送货至_ , 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乙方下单提货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准备时间。
  第三条 产品价格及计算方式
  O 按个数计算 数量: 个 单价 元/个,总计 元,大写:
  O按平方米算 数量: 平方米 单价 元/平方米,总计 元,大写: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货物 日后,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如违约逾期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货款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市场价格超过5%,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第五条 产品质量异议
  
1.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发现甲方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严重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实际利用时,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
  
2.乙方接收货物后发现甲方交付货物确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收货物后15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异议书应当写明该批货物数量、合同编号、运单号、车号、接收日期等。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提出异议,则视交付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3.合同签订后,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无法定事由和合同规定事由无端不履行合同或致使合同不能实际履行,需赔偿遵守合同一方为履行合同所做准备之损失,并向合同守约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货物金额30%违约金。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者,及时通知对方后免责。
  第七条 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 开库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通信地址: 通讯地址:
购销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概念不同: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销售合同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2、本质不同: 购销合同是统称,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两种合同;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包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3、订立合同方不同:若为购销合同,通常购销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若为销售合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主要是由合同双方自己决定。只要合同的形式、内容均合法,谁是甲乙方都可以。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4、规定不同 购销合同:只要签订,双方必须都要严格遵守合同,这也规定了违约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对购销双方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谁违反合同,谁就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故购销合同非常重要,在签订之前要认真研究各项条款内容,在确保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合理规避风险,如果做不到的就不要列入,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麻烦。 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销售假药罪关于销售金额如何认定?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销售实际所得、以及那些应该获得尚未获得的违法销售收入都会被认定为是销售假药罪的销售金额。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结合这些金额来确定犯罪情节是否严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购买产品销售价格贵了和销售推荐不匹配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您说的情况我觉得可能是误会.据我所知,现在在中关村,200低配的报价也应该在8000左右,高配要上万。而211报价仅为7000左右。你说你本想买211,商家却给了你200,这我信,因为商家总是会推荐给你不熟悉而且贵的商品(200比211贵),而且200是旧机型,商家想赶紧卖出去。但是,你说的200比211便宜2000元确实万万不可能的!从现在情况看,你花8000元买好200,经济上并不吃亏,只不过不是你想要的机型。这种事很常见,下次自己注意就好了。实事求是的说,这不隶属商业欺诈。如果有什么别的事,能够给我发站内消息!针对你的增加:这种做法肯定是欺诈,你要是想要求两倍返款举证比较困难,也很麻烦,搞不好要打官司。我建议你要求他们给你换货就行了。证据就是那张发票,还有就是你手里那台机器的序列号。因为每台电脑的序列号是唯一的,而且去总代理也能根据序列号查到每台电脑发货渠道(就是批发给了哪家公司去卖),你只要这么一说他们应该就明白你不是外行,不会欺负你。如果还不行,就找市场的管理员,每个公司都在市场里有押金的,只要有人投诉欺诈,就会被罚金,他们不敢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在平台购买的化妆品和销售人员销售我的化妆品不符,第一,销售人员说是中医祖传秘制,实际为生物科技公司生产,产品成份并未有中药成份标注。第二,我在网上查了一下生产公司,公司商标信息并未有我卖到的商品商标。我怀疑购买的是假冒产品。并被隐瞒欺骗购买,化妆品价值1400元,有转账和聊天记录。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不在同一省市,我是否可以报案,请指教。
[律师回复]
1、可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此外,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且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也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五)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如果商家存在以上行为的,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2、假冒产品本身能作为证据。
提起诉讼后,可向法院申请鉴定你所购买产品的真假,不需要再买一个。
3、诉讼费按照原告起诉的金额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销售假药罪主要看销售金额量刑吗?
销售假药罪不是主要看销售的金额来进行量刑的,而是还要看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来进行判决,如果认定当事人有销售假药的行为即使没有买出去货,也会按此罪来进行判决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销售经理有权退购房定金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