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房卖家不退定金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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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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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定金无法退还,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请求社区调解、拨打12315或网络举报维护权益,若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多种途径可供选择,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积极解决问题。
已购房卖家不退定金怎么办

一、已购房卖家不退定金怎么办

关于购房定金无法退还的问题,处理方法可分为四种途径进行斡旋和协调:首先是与出售方即开发商本身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次可以请求所在村庄或社区的调解委员会出面协助调解,以求得公正合理的结果;第三种方式则是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或者向相关网络平台进行举报,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未能奏效,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签了购房合同付定金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

如为缔结合同而设的“定金”,则不论购房合同是否最后缔结,开发商均应退款或将“定金”抵作房款;如为履行合同而设的“定金”,则购房合同系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不管是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的同时交付“定金”,主合同不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成立。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的。

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购房卖家不退定金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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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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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本市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应当视为已购公有住房。
二、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已购公有住房能否自由进行买卖对于已购公有住房的再次销售问题,从一般原理看,由于公有住房进行销售后就进入了私有领域,私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人可自由处分,所以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自由买卖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已购公有住房是通过福利和改革受益的结果,所以在目前各地对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还有一定的限制,譬如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
(1)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2)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所有权共用的房屋,其他共用人不同意出售的;
(4)有所有权纠纷的;
(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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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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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此外,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自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公有房可以买卖吗,已购公有房能买卖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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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购房定金卖家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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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的二手房买卖已经签购房合同,租客要购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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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继续使用房屋。
在二手房买卖中,你已经跟买家签好了购房合同,但是租客又跳出来要求购买的话,你要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的购买条件更好,那么租客在跟购房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就会自然丧失,购房者就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你得把房子给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买家。
2、要是说购房者是房子共有人或者房东的近亲属什么的,那么,想要购买房子的租客不能对购房合同提出抗辩。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主张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房子归购房者。
3、在房东履行通知义务后,租客超过十五日后才表示购买的,那么,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对购房合同提出抗辩。因此,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还是可以主张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4、如果购房者是善意的第三人,就是购房者不知道房屋的出售人隐瞒了租客房子正在出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了二手房。那么,这也是购房者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而这种时候,房东的租客不能用他的优先购买权提出抗辩,要是因此产生的其他不利后果是要由房东承担的,这一点跟购房者没有关系。
最后,你要是因为没先通知租客就将房子给了已经签好合同的购房者,那么你的租客和你的购房者都会跟你产生纠纷。要是你不能解决好的话,一般是被告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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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房能退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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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的二手房买卖已经签购房合同,租客要购买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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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继续使用房屋。
在二手房买卖中,你已经跟买家签好了购房合同,但是租客又跳出来要求购买的话,你要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的购买条件更好,那么租客在跟购房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就会自然丧失,购房者就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你得把房子给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买家。
2、要是说购房者是房子共有人或者房东的近亲属什么的,那么,想要购买房子的租客不能对购房合同提出抗辩。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主张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房子归购房者。
3、在房东履行通知义务后,租客超过十五日后才表示购买的,那么,这个时候就不能再对购房合同提出抗辩。因此,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还是可以主张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4、如果购房者是善意的第三人,就是购房者不知道房屋的出售人隐瞒了租客房子正在出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了二手房。那么,这也是购房者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而这种时候,房东的租客不能用他的优先购买权提出抗辩,要是因此产生的其他不利后果是要由房东承担的,这一点跟购房者没有关系。
最后,你要是因为没先通知租客就将房子给了已经签好合同的购房者,那么你的租客和你的购房者都会跟你产生纠纷。要是你不能解决好的话,一般是被告到去。
出租的二手房买卖已经签购房合同,租客要购买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出租人将房屋卖出后,租客应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也不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继续使用房屋。
在二手房买卖中,你已经跟买家签好了购房合同,但是租客又跳出来要求购买的话,你要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如果购房者的购买条件更好,那么租客在跟购房者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就会自然丧失,购房者就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你得把房子给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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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购房者是善意的第三人,就是购房者不知道房屋的出售人隐瞒了租客房子正在出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了二手房。那么,这也是购房者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而这种时候,房东的租客不能用他的优先购买权提出抗辩,要是因此产生的其他不利后果是要由房东承担的,这一点跟购房者没有关系。
最后,你要是因为没先通知租客就将房子给了已经签好合同的购房者,那么你的租客和你的购房者都会跟你产生纠纷。要是你不能解决好的话,一般是被告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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