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导销售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倘若在购买房产时遭遇欺骗并交付了定金,那么定金原则上是可以依法予以退还的。
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中一项重要的担保承诺,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购房者能够严格履行房屋购买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如果购房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如期履行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那他便没有权利向卖方索要定金的返还;然而,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约,并且在此过程中有违法的销售行为存在,那卖方就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
同时,如果在卖方提供的全部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买方不得支付任何具有定金性质的款项,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欺诈,买方有权直接向卖方提出终止购买协议,并要求对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民法典中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一般在买方不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定金是不可以退的。
但是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因为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定金是可以退的,而且因为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如果是卖方提出不履行购房合同的,购房定金也是双倍退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误导销售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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