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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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涉及一套住房同时出售给两位买家的纠纷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处理措施:1. 若一方已完成房产权属登记或预售登记,则其依法获得所有权,另一方可向卖方要求赔偿。2. 若双方未登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拥有使用权:(1)实际入住;(2)全额支付房款;(3)为房屋增值,如装修。
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

一、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

对于涉及一套住房同时出售给两位买家引发的纠纷,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 若有一方已成功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或者预售登记手续,那么在此过程中,完成登记的购房者将依法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

2. 在双方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亦无预售登记的情况下,若有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其将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1)已经实际入住;(2)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3)为房屋增添了额外价值,例如,其中一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提升房屋价值的行为。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一房二卖房子归什么

一房二卖房子归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

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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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产权归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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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如何归属
就一房二卖所涉及到的房屋所有权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完成房产转移过户流程的买方将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买卖双方均未能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已提前进行了预告登记的一方可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若买卖双方都没有进行过户和预告登记,则房屋所有权将归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屋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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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归属属于甲方所有的私人物品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怠长糙短孬的茬痊长花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买二手房特别要注意,要清楚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不然很容易被骗。在买房前请详读以上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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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完户后房产归属归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1
5、交接物业,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11,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5、申请按揭: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13: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
7、签署担保协议过户后属于过户后的人,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6、银行出《承诺书》,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2、查档: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1
6、结清尾数:经经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8、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3、转定:银行经初步审查后,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14。
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出证: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9。1
2、缴纳税费:凭查档有效单、审批: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由担保保管。4: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赎契:担保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指定账号;担保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办理委托公证:融资担保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方提供资金监管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依照房产证上的登记或房管局的记录。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1、签订买卖协议: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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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
在房产“一房二卖”纠纷中,所有权归属原则如下:首先考虑已约定并履行过户义务的买家;其次,若无过户手续,则优先权归持有合法预告登记证明的一方;最后,若均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实际占有者可能拥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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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律师您好:我们买了二楼房子外面带一个平台,就是商铺楼顶,当时买的时候开发商说是我们所有,户型图也有平台,合同补充条款也有说明平台归我们使用,其他业主放弃使用权。可是隔壁邻居买房后觉得这个平台他们也可以使用,他们的户型图上没有平台,找开发商也说是我们的。那这种情况他如果要跟开发商打官司有可能影响我的使用权吗?谢谢
[律师回复]
一、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二、但由于屋面平台有其特殊性,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是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当然其也不计入分摊面积。另外,屋顶平台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所有业主有权对其屋顶平台均享有使用权,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将屋顶平台出租,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时,可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并按符合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
四、屋顶平台作为一项不动产,其物权必然将归属于购买了房屋的全体业主。任何人利用屋顶平台来获利,实质上就是在攫取业主的经济利益。既然屋顶平台的物权将属于购买房屋的业主,开发商在未获得业主的普遍许可的前提下是无权出让屋顶平台使用权的。只有当业主以某种形式普遍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转让。《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铺楼顶是建筑的共有部分,这种共有权属全体业主。《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该项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及对建筑物共用部分所享有的共用部分所有权。区分,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而各有其一部分。区分所有,是区分一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为所有权的标的。共有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核心重要问题。根据各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共有部分范围包括:
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①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②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中国建设部1989年1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房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以列举的方式明定了共有部分的范围: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院落、上下水设施、基础、柱、梁、墙、可上人层盖、楼梯、电梯、水泵、暖气、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共有所有权包括三项权能: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所谓使用权是指各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依其设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享有正当使用的权利,包括共同使用与轮流使用。如庭院、电梯、走廊等依其性质可共同使用。而电话、洗衣机、球类、会客室等仅可供轮流使用。所谓收益权是指收取共有部分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权利。对于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除区分所有权人间另有约定外,应当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部分应有的比例收取。所谓处分权,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对于事实上的处分,如对共有部分及其相关设施的拆除,应由区分所有权人全体会议决定。对于法律上的处分,如区分所有权人处分共有部分时,应随同专有部分同时进行。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买二手房怎样查验归属产权
[律师回复] 对于买二手房怎样查验归属产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二手房产权归属
要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购买二手住房首先要做到以下几步: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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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所有权归属怎么确定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属判定标准:首先看哪一方已办理过户登记,完成者拥有产权;其次,若均未过户但有一方已完成预告登记,则该方享有所有权;最后,若前述条件均不具备,则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可能被认定为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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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如何查验归属产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买二手房如何查验归属产权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二手房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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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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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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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怎么查验归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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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购买二手住房首先要做到以下几步: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买方怎么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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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买方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在购房过程中,买方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交易时间越短越好
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这里就要特别提醒一下,很多购买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由于签约到办下原房主的房产证时间较长,等真能过户时房价可能已大涨,经常会发生此类一房二卖的纠纷。这种情况下,要特别谨慎。
2、尽早办理网签。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尽早实际占有房屋
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4、约定适当的违约金。
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5、发生纠纷及时处理
发生纠纷,一定要及时处理,建议在第一时间带齐资料找专业律师研究后分析,如果有认为有机会拿到房产,应及时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如果律师认为没机会拿到房产,也应尽快采取合理措施主张权利。
给卖方的忠告:一房二卖未必能占便宜
一房二卖,房主即使能成功把房产过户给后来的买家,表面看达到了多拿到卖房款的目的。但却未必是最终结果。
很多房主之所以明知违约还要一房多卖,无非是经过计算,就算赔前面买家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合算。但是愿意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就真的能免除其他责任吗?
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在主张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价上涨时由于卖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经过适当举证,房价上涨的数额是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主张的。也就是说,房主毁约转卖多得的房款,可能要作为赔偿款赔给不能得到房产的房主。这样的判决,在各地已经不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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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什么
一房二卖时,所有权归属主要依据物权登记: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未过户而被他人登记的,后者拥有产权;若早前买受人已过户,则后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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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子要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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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房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其实现实生活中,出卖人也可能先后订立多个合同,将房出卖给多个买受人的情况,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具体来说,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一房二卖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房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房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简单说来就是讲房屋过户登记给
第二个人,比如在
第一次卖房过后就出现涨房价的情况,于是出卖人就将房屋卖给
第二个人并过户登记。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房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房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就是与
第一个买房人已经成功交易过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二个买房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也就是说房主挂出卖房信息,并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甚至房款交付,但是两次卖房都没有进行登记。
二、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房子归谁一房二卖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如果不幸遇到也千瓦不要心急,谋求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划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房子应归后买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时,房子归前买人所有。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房子仍归出卖人所有。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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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有哪些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情况是:房屋应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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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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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房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其实现实生活中,出卖人也可能先后订立多个合同,将房出卖给多个买受人的情况,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具体来说,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一房二卖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房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房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简单说来就是讲房屋过户登记给
第二个人,比如在
第一次卖房过后就出现涨房价的情况,于是出卖人就将房屋卖给
第二个人并过户登记。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房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房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就是与
第一个买房人已经成功交易过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二个买房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也就是说房主挂出卖房信息,并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甚至房款交付,但是两次卖房都没有进行登记。
二、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房子归谁一房二卖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如果不幸遇到也千瓦不要心急,谋求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划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房子应归后买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时,房子归前买人所有。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房子仍归出卖人所有。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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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能怎么查验归属产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二手房产权归属
要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购买二手住房首先要做到以下几步: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买二手房要如何查验归属产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买二手房产权归属
要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购买二手住房首先要做到以下几步: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房子归谁
[律师回复]
一、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房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其实现实生活中,出卖人也可能先后订立多个合同,将房出卖给多个买受人的情况,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具体来说,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一房二卖情形主要是以下几种: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房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房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简单说来就是讲房屋过户登记给
第二个人,比如在
第一次卖房过后就出现涨房价的情况,于是出卖人就将房屋卖给
第二个人并过户登记。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房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房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就是与
第一个买房人已经成功交易过后,又将房屋卖给第二个买房人。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也就是说房主挂出卖房信息,并已经完成了合同签订甚至房款交付,但是两次卖房都没有进行登记。
二、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房子归谁一房二卖在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如果不幸遇到也千瓦不要心急,谋求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方法。在现实生活中可以划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房子应归后买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经实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二)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时,房子归前买人所有。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房子仍归出卖人所有。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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