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情况如下所述:若在履行相关约定之时,一方(通常为交付定金的一方)能够切实遵守承诺,使交易如约完成,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或者也可选择将其作为支付价款的一部分;反之,若另一方(通常为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约履行自身义务,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则此时,定金可以被双倍退还给已交付定金的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在中介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时交的定金可不可以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定金可按以下情节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约定退还定金。
2、出现违约的,如果收取一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支付一方违约,收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山东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