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在购买房产时所缴纳的订金通常是可退还的,然而,若欲保留这部分款项,买家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行。
首先,如果是由于买家个人原因导致未能与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那么他们无权向卖方索要退款。
其次,对于开发企业而言,有如下几种情形需要承担双倍返还订金的责任: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收益而与其他方签订预售合同;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买家签订了预售合同;以及在买家支付订金之前,没有告知其该商品房已经被查封或者设定了抵押等重要事项。
最后,当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及买家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时,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事件等,此时开发商应将订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定金怎么退
一般来说定金是不会退的,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法定情形,则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
2、开发商有欺诈行为。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使买方对房屋产生错误的认识,故而作出错误的买方行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交易诚信原则,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不买房并要求返还定金。
3、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商品房灭失,交易不可能再进行下去,则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购房定金沈阳怎么退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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